被称为“中国的ROHS指令”,由国家发改委、国家环保总局、商务部、工商管理总局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、信息产业部七部委联合会签的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有望在月内颁布。日前,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在“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组第三次工作会议”上,对该《管理办法》的立法情况、颁布时间以及监管办法等内容作了详尽的解释与说明。
本月发布明年生效
黄建忠表示,国家信息产业部2001年起着手准备的《管理办法》经多次审议修订,现已经通过WTOTBT通报与评议工作,将于本月发布(预计20日左右),明年该日起生效。《管理办法》实施后,所有含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国家限制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,进入市场前首先将被要求要在包装、说明书或标识上进行“自我声明”,详细标注原材料与零部件构成,未来还将受到“目录管理法”(逐步将使用了限制元素的产品列至一个目录内)约束。被列入“目录”的产品通过3C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,其余产品也将受到严格的“后市场管理”(如果声明内容与工商、质检等部门抽检结果不符将受法律制裁)。
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
在制造过程中就减少甚至避开对铅、汞等有毒物质的使用显然比之前贴标志事后拆解再利用更得人心。对此,黄建中称,含有害物质入选“目录”的产品通过3C认证准入市场是一个过渡性的措施,从限制到禁止,目的是将“有害物质”进行合理替代,促进产品更新换代,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。这同时也是该《管理办法》对抗欧盟ROHS指令之外的另一个意义所在,其在推出时间上不苛求与ROHS同期,除立法即将出台外,标准、目录及有害物质替代等项目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,一切要依产业发展情况而定。
分析人士推测,也许有一天,家电、医疗器械等都会被囊括到该《管理办法》中,前提条件是它的系统足够完善,标注足够清晰。